去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全文24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