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满14岁的人不负法律责任吗
未满14周岁的人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刑法作出这样的限定,除了考虑犯罪的严重性之外,还考虑了犯罪的常发性。还有一些犯罪或许重于这里所列举的犯罪,但由于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人不可能实施或者很少实施,刑法未作规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二、刑事责任可以不追究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责任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不一定需要律师,如果是原告,可以找律师,也可以自行起诉。但是被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律师,没有请律师的,需要向其提供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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