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行为是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这里的打击报复,是指调动工作、撤换职务、强行辞退、克扣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等。
何谓情节恶劣,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加以界定,一般认为主要是指打击报复致被害人的人身、民主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打击报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打击报复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一贯打击报复他人的,打击报复造成影响恶劣的等等。虽然实施了打击报复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则不应认定为构成犯罪,只能按照有关法律、规章等的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一、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犯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证人,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也包括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人。打击报复包括多种方式,主要有对证人进行暴力伤害,利用职权降薪、降职、辞退,当众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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