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强制收取水增容费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
时间:2023-04-24 14:21:33 3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强制收取水增容费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来源:法律教育网作者: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号:工商公字[2002]260号

发布日期:2002-11-13

执行日期:2002-11-13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强制收取水增容费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请示》(浙工商检[2002]3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自来水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公用企业。公用企业滥用其优势地位,强制向用户设定不合理交易条件和滥收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规定,构成限制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00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全文4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竞争 最新知识
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强制收取水增容费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自来水公司强制收取水增容费行为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的答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