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结果三个月可以出来。根据法律规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决定复审的,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且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起诉。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