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医疗责任纠纷找谁
发生医疗责任纠纷可以找医院协商、法院起诉。
1.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可以找医院协商,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者过错行为,看医院如何解释,假如医院无法给出合理的理由,并且也不想进行沟通或者协商的,那么患者可以放弃与医院沟通,直接找第三方协调。
2.如果患者和医院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时,可以找医调委进行协商,也可以直接找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医疗纠纷的技术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后,就可以再找医院进行协商并且沟通了。
3.如果患者觉得和医院无法协商,也不想找医调委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纠纷过错司法鉴定等。
二、发生医疗事故要准备什么证据
发生医疗事故要准备的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
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范围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陪护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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