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
一、现在彩礼什么情况下不能返还了
在下列情况下不能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是返还全部吗
返还彩礼不一定是返还全部,如果双方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那么一般女方是返还全部的彩礼,如果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在确定返还数额时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三、解除婚约期间给彩礼应怎么办
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后,女方收取的彩礼一般要返还给对方;彩礼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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