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一、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夫妻离婚时孩子还是哺乳期,那么原则上由母亲来抚养。等孩子到十周岁,可以由孩子自愿选择。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双方轮流来照顾和抚养孩子。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如果对方拒绝不让探望子女,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二、探视权不履行是否有后果
探视权不履行没有后果。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但是,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或者阻碍对方探视,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探视权。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探望权受阻如何救济?
探望权一般从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之日起便自动享有,任何个人或单位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干扰、阻挠探望权的正当行使。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进行说服、教育或警告,对拒不服从者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本身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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