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不用被处以罚款,可以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主管机关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上均有相关信息可以查询。客户未抵扣退回的发票如果是本月开的那么直接作废的如果不是本月的,可以开红字发票在开票页面最上面一行有“红字”两个字点击进去开的。
一、开具电子发票时需注意哪些内容
开具电子发票时需注意以下内容:
1、网厅可查询打印最近6个月的电子发票;
2、一次性费用的电子发票,只能查询、下载已经生成过的电子发票;
3、如果该月份电子发票不是第一次下载,点击查询后,不需要进行生成,可直接下载打印;
4、自行下载后可以在任意打印机上打印(次数不限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使用规定,跟纸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5、如果已经在营业厅打印过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网厅将不再提供该月份的电子发票;
6、营业受理发票是指一次性费用发票,如固话宽带的工料费;
7、电子发票推送信息设置可多次更改,无次数限制。
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可以同时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方和受票方在开具或取得电子发票后仍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彩色、黑白均可),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不是当月的发票怎么作废?
跨月发票由于已经抄报税,则发票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以下情形,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销货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
三、电子发票能作废重新开吗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做红冲处理。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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