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被告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庭。我国法律依据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若没有特殊的情况,赡养案件不能缺席判决。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赡养纠纷被告人不接收传票要怎么处理
赡养纠纷被告不接传票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诉讼文书,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按照程序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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