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4、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交通事故赔偿申诉书范文
交通事故申诉书属于民事申诉书的一种,是认为原来的判决或者是原来的裁定有错误需要纠正的诉讼文书,其主要组成包括:申诉人、被申诉人、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落款、附件等。
申诉人分为公民和法人其他组织两种。若申诉人为公民,则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机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等。
被申诉人所填信息与申诉人相似,若被申诉人为公民,也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写明机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等。
应先明确对哪种行政处罚不满,提出申诉,再写明申诉的诉求,例如撤销XX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人在写明诉求时应把自己期望被申诉人承担的责任一一写清,逐条写明。比如常见的经济赔偿,除了要写出总的赔偿金额外,每一项的赔偿金额也应该明确,例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营养费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写明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事故造成的损失。此外还要写明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提出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状况过程中或决议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并详细陈述理由。陈述理由时最好分清主次,逐条列出,最后进行总结汇总。
落款应该由申诉人签名或盖章,若为单位的,则应盖公章。
为了认定事件的真实性,对事件进行补充说明,我们可以附上一些证据材料、证人的基本情况等,并按照当事人的多少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交通事故处理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第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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