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借款合同的管辖问题。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包括金融机构和法人企业。在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般而言,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包括金融机构和法人企业。在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由谁确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由谁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民间借贷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债务人住所地包括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因此,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公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权由谁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公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在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的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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