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意外保险是什么
所谓人身意外保险,就是指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发生意外情况,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脱离困境,还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不至于人身财产都蒙受巨大的损失。人身意外保险范围可以按多种方式来进行划分,比如实施方式、承保风险、保险对象、保险期限、险种结构以及是否出立保险单等。
用户购买一年期综合意外保险,那么就意味着在这一整年的时间里,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意外,都会按照合同内容得到相应的赔付保险金。最重要的是,用户还会得到医院误工的津贴,陪护的津贴等等,让用户得到高枕无忧的享受。
二、人身意外保险投保方式
(一)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二)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第三方网络保险平台在线投保。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保险公司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电子保险凭证,保险生效。
(三)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
(四)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
三、人身意外险如何赔偿
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上述第六、七条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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