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是孩子还是父母
在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提交过程中,申请人的身份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1.若父母双方已对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已确定抚养费支付标准,而现需对既定标准进行调整(如增加抚养费),则子女应作为原告当事人,由父母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抚养费问题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以及未经法院诉讼确定的情况下,应以父母一方作为原告当事人,另一方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确定抚养费支付的标准和方式。
二、原告角色的确定
原告角色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抚养费问题的具体情况。
1.在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且对方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构成违约行为,此时应由父母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2.在抚养费问题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以及未经法院诉讼确定的情况下,同样应以父母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3.若父母双方已对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或已由法院确定支付标准,现需对标准进行调整时,则应以子女作为原告,由父母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
三、抚养费法律依据
抚养费的支付义务源自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也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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