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其主观心态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者并没有主观规避法律责任的意识,甚至根本不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能构成肇事逃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12条第1项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在认定是否构成逃逸时,应探析交通肇事者“逃逸”行为当时的主观心态。交通肇事逃逸必须以“逃避法律追究”为前提,如果肇事者并没有主观规避法律责任的意识,甚至根本不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则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肇事逃逸”。
全文3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