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但其拆迁程序依次是:立案、调查、决定(此环节需要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一、什么是强拆
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对于强拆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处罚决定书签收。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根据法律规定,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没有签收依然可以对被拆迁人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要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及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此环节需要需要重视。
2、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6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六十天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司法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只有在这两种情形下才算依法拆除,否则就是违法强拆。最后,建议聘请专业律师维权,最好聘请外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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