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是不可以对一方拒绝配合探视权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两方探望子女的,若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一、离婚协议的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离婚协议中可以规定探视权行使的时间、方式和地点,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应当由当监护人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当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恢复探望权人对探望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现在女方可以中止前夫探望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不可以中止前夫探视,只有有在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三、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可以带走孩子吗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不可以带走孩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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