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检察院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的立案侦查程序。公民发现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检察院需在10日内受理案件并确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检察院在处理某些刑事案件时,可以进行立案侦查。这些案件中,最常见的类型是职务犯罪案件。公民发现有犯罪案件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的,检察院要受理案件,确定是否立案,控告人地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1.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包括:
1. 公诉案件: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公诉案件包括自诉案件和单位犯罪案件。
2. 自诉案件: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分为公诉案件的自诉和自诉案件的公诉两种情况。
3. 单位犯罪案件: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依法应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
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未成年人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侵害的案件。
5.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案件。
6. 恐怖活动案件: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实施的犯罪行为。
7.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8.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案件。
以上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这些案件类型都有不同的法律程序和诉讼程序,需要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检察院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具有立案侦查的权力,但同时也需要依法审理和裁决。公民如果发现犯罪案件,可以向检察院举报。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控告人不服的话,可以在收到决定书10日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类型包括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单位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司法工作人员非法行为案件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二条对于其他机关或者本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自作出不立案决定之日起十日以内送达移送案件线索的机关或者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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