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将逐步划转到税务部门。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2019年,社保新规定规定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社保新规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新规定不断涌现。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障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社保费的征收职责进行了划分,明确了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的具体职责,对社保费的征收和管理进行了重大改革。
根据新规定,社保费的征收职责将从社保部门转移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而社保部门则负责参保登记、个人权益信息查询等职责。这一改革旨在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和管理,打击社会保险领域的不规范行为,确保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新规定还明确了社保费的征收标准和程序,规定了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方式,并提出了加强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管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社保资金的征收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保权益。
社保新规定的实施将对社保资金的征收和管理带来更加规范和有效的保障。同时,也将有利于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9年,社保新规定规定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这一改革旨在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征收和管理,打击社会保险领域的不规范行为,确保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新规定还明确了社保费的征收标准和程序,规定了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方式,并提出了加强对社会保险资金的监管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社保资金的征收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社保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15年,可以继续缴费至15年。不过,会有一定的期限限制,一般是延长缴费5—10年。如果延长期限还是没有缴满,那么,参保人员应一次性补齐剩余的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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