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程序
《土地租赁合同》规定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一)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二)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二、农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土地租赁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专项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农村集体土地租赁要满足的条件
可以租赁,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租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宪法》和《民法典》规定的公民财产权利。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集体土地财产四至界线和所有权人的权属登记,不登记则土地财产权利不成立,也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八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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