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在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明现在已经停止办理,
符合异地居住条件时可以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二、扩展内容
1.首先我们可以拿着身份证就可以去出租屋管理中心或者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办理。
2.居住证一般是提供房东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等材料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劳动合同,主要是要有稳定的居住地址。
3.不同的地方对于居住证的管理力度不同,中小城市办理居住证非常的快捷方便。办理居住证的方法如下:
(1)首先可以搜索该城市的居住证办理(找到当地公安局官网公布的居住证办理细则)
(2)点击进去就有详细的居住证办理办法,先介绍要准备的东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者公司开具有效证明),如果是外省的要带自己的证件彩照。
(3)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会要求填写一个表格,然后上交复印件和证明。如果审批通过就会知道什么时候来拿居住证。
(4)证件办理好,凭身份证去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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