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70题:
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在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
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C.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
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
【答案】ABCD
【考点】公司的清算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而非"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据此可知,在公司尚未成立清算组的情况下,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
选项C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据此可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依然可以补充申报。
选项D说法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不得执行。据此可知,在法院组织清算的情况下,清算方案应报法院确认(而非"备案")后才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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