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有与非法占用的区别
非法占有包括非法占用,非法占用仅是指物的使用权被非法侵占使用;而非法占有则可能是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的全部或部分占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违法吗
违法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怎样证明属于非法占有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当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既要避免单纯地根据损失来进行推定,也不能仅凭被告人的供述,而是要综合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评价和判断。
刑法里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司法实践当中,绝大部分是靠司法工作人员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和行为方式来推定的,合同诈骗罪中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但需要行为符合四种行为之一,而且必须同时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要件,二者缺一不可,并不是凡符合四种行为之一就可以推定为合同诈骗罪。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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