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是否不能重复质押
股权可以重复质押,但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不能重复质押,当事人以股权进行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股权出质之后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股权质押一般需要股东会决议,具体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吗
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1.双方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权出质申请书
4.双方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具体办理股权质押的经办人
5.办理股权出质备案无需任何费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全文6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