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户口注销了,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离婚。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二、注册结婚不用户口本可以吗?
注册结婚不用户口本一般不可以,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但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以提供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的,也可提供该证明,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三、领结婚证可不可以不用户口本
领结婚证不可以不用户口本。一般来说,领取结婚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的户口页。当事人不能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集体户口簿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全文5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