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应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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