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案底过几年能消除其影响
醉驾案底无法撤销。案底是终身的,即使档案销毁了也不能消除。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存期限需要销毁,也会保存其中的重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留案底对子女以后有什么影响
对孩子考公务员,当兵这些会有影响,公务员和当兵要政审,要求开具父母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醉驾能否免于负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例如超过追诉期限、醉酒驾驶人死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n(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n(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n(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n(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n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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