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股子公司需要合并吗
时间:2023-02-22 14:12:07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参股子公司不一定需要合并。如果基于控制参股子公司,期末可以编制合并报表,而且涉及抵消分录。虽然没有实际交付资本金,但子公司一旦注册成立,即负有了向子公司支付注册资本金的现时义务,应确认负债,同时子公司也有向总公司追缴资本金的权利,应确认资产。

一、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区别

第一,参考不同

1.控股企业:指通过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企业的企业。

2.参股企业:参股企业为母公司,参股企业为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特点不同

1.控股企业:控股企业控制下的所有企业都是法律上独立的经济实体,与控股企业互不承担连带责任,在经济责任上完全独立。因此,企业中控股公司的风险责任不会互相转移。

2.参股企业:这意味着在被投资的企业中有投资,但并未突出显示股权的比例以及它是否拥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

第三,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

1.控股企业:企业中的控股企业是独立的,需要单独申报纳税,存在双重征税的可能。

2.参股企业:子公司与总部和其他子公司的相关性很小,因此只需评估分散管控模式的绩效和产出结果。

二、参股子公司是什么意思

参股公司是指母公司参股的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的企业。

参股公司相对于控股公司来说:控股公司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参股公司只是说在被投资企业中有投资,并未突出强调所占股权比例及是否有控制权或实际影响力。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9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子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参股子公司需要合并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参股子公司需要合并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