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按照行政程序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准备户口证明、身份证、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结婚证、照片等;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发现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离婚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离婚是否自愿,是否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注销结婚证;
3、登记。审查后进行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流程介绍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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