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写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由选择民政局提供的范本。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指,将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和探视、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等协议。离婚协议书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夫妻签字后,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在民政局写还是提前写好
离婚协议书要提前写。只要协议书是基于夫妻双方真实意愿就可以。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准许办理离婚手续。
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根据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没有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构不会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构签字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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