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是否算离婚,应当根据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调解书的内容是调解离婚的,应当算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不需要额外再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再婚时,拿着生效的调解书就可以去办理再婚登记,调解书丢失的,可以进行补办:
(1)可以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调解书,然后加盖法院的公章;
(2)离婚调解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都可以证明婚姻关系的解除;
(3)带上离婚调解书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去办理再婚登记。
2、调解书的内容是调解和好的,就不算离婚,男女双方还具有法定的婚姻关系。
有离婚协议就算离婚了吗?
不是。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作为一种特殊的协议,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但由于事后一方认为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种原因,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的,在现实中经常会发生。
此时,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认定,往往成为影响后续离婚诉讼判决的一项重要因素。
合法的夫妻关系要解除,需要有法院的离婚判决(包括调解)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当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法律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这就是通俗所讲的协议离婚。公权力对夫妻是否离婚并不干预。
只签了离婚协议却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只是你们认为的离婚了,可实际上你们双方依然存在婚姻关系,还是合法夫妻。我们说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才正式生效,具备法定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了一致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真正解除了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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