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学籍上独生子女在填写时,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填写。
学籍上独生子女在填写时,应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规范填写。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1月1日起施行,也就意味着全面两孩元旦施行。为了修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独生子女政策调整:取消晚育晚婚奖励
独生子女政策调整:取消晚育晚婚奖励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情况和优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表示要逐步调整完善现行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取消对晚育、独生子女家庭等额外奖励,进一步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落实国家二孩政策,促进人口政策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同时,通过取消奖励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在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同时,不再受到额外的奖励,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减轻社会压力,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取消奖励政策可能使一些家庭不再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导致人口增长缓慢,对国家的未来发展和经济压力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取消奖励政策有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对于有意愿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来说,是一种人性化的政策调整。
总之,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的调整,旨在促进人口政策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政策时,应充分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和影响,使政策更加科学、人性化,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人口政策长期发展的需要。
独生子女政策调整:取消了晚育晚婚奖励,旨在更好地落实国家二孩政策,促进人口政策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协调。通过取消奖励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在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同时,不再受到额外的奖励,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减轻社会压力,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但这一政策的实施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一些人认为,取消奖励政策可能使一些家庭不再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导致人口增长缓慢,对国家的未来发展和经济压力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取消奖励政策有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意愿,对于有意愿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家庭来说,是一种人性化的政策调整。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政策时,应充分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和影响,使政策更加科学、人性化,符合社会公平正义和人口政策长期发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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