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因危险驾驶行为而被刑事拘留的案件时,判决结果是否将判处罪犯有期徒刑,需要依据特定的犯罪情节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来进行判断。
一般而言,如果证据充分且可证明的犯罪事实清晰明了,那么危险驾驶罪往往会被判定为有罪。
这种罪行包含了诸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追逐竞驶情节极其恶劣等多种情况。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面临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者;
(2)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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