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定责流程如下:1、当事人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4、交警部门进行赔偿调解或当事人向法院起诉;5、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辆事故保险处理流程
车辆事故保险处理流程:1、出事人报案,并由保险公司派检验人员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2、保险公司将客户交来的索赔单证进行审核及备存,然后将有关资料上交产险部核赔科复核;3、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并逐级上报超出产险部权限的部分;4、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交财务划款。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向车主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拨赔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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