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买和销售商品中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行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单位行贿行为有哪些
(一)经单位研究决定的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二)经单位主管人员批准,由有关人员实施的行贿行为;
(三)单位主管人员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施的行贿行为。
单位行贿罪同样适用单位犯罪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3条分别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与单位犯罪一样,在单位行贿罪中,行贿行为的违法所得必须归单位所有,如果归个人所有,应以自然人的行贿罪论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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