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给出的素材,口头赠与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涉及欺诈、胁迫手段,双方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是有效的。
口头赠与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涉及欺诈、胁迫手段,双方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是有效的。
口 头 赠 与 的 合 同 是 否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
口头合同在民法典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合同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口头形式,且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话,该合同即成立。因此,在保证合同中,如果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义务,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出具书面证明。但是,实务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因此,口头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赠与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涉及欺诈、胁迫手段,双方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且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是有效的。在民法典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如果合同采用口头形式,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采用口头形式,且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话,该合同即成立。保证人自愿履行口头保证义务,口头保证合同成立,保证人不得再以保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而反悔。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出具书面证明。但是,实务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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