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不得主张在诉讼中支付违约金,要求没收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但当收到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选择违约金责任,并不影响其返还定金的权利。因为违约金是违约方在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而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抵作价款或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定金已经失去了保证支付定金的一方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功能。这部分钱属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应该返还。因此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但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物业合同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吗
(一)物业合同违约方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是否需要承担,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针对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要求合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守约的一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对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守约的一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合同相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相对方违约的,守约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
3、要求定金担保合同相对方违约,守约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及《民法典》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违约方履行债务后,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相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守约的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的一方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以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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