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属争议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环节:
首先,原告需将起诉状与相关证据递交给所在地区的基层法院;
其次,法院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受理此案作出判断;
第三,一旦该案被法院接受,法院将下发《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以通知当事人缴费事宜,同时告知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所有必要证据;
再者,待双方当事人备齐所需证据之后,就进入了等待排期开庭、进行法庭辩论以及做出判决的各个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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