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诈骗能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被诈骗不能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被诈骗只能对物质损失申请赔偿,受害人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讨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有困难的,能够口头起诉);
2、原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涉嫌诈骗罪主动退赃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主动退赃是能够从轻处罚的,在诈骗案件中能够从轻处罚的情节包括: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五、诈骗案件中的赔偿责任人怎么确定?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四)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到侵权的情况下才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诈骗行为主要是侵犯到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退还赃款,受害人不能再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精神损失。如果诈骗案件中的赃款没有被追回,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只能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被诈骗能够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全文9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