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保问题条例出台时间最早是在1999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于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
社保问题社保问题条例中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草案》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地区,对社会保险费实行五险统一征收作了方向性规定,体现出统一征收的要求。据了解,在一些已经实行五险统一征收的地区,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此举有利于确保参保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各地社会保险费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也有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不论社保征收还是税务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和基数核定都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关于社保问题赔付比例由上可知。
保障额度: 保障额度应和年收入紧密相连,保额过低,起不到保障作用,一般为年收入的五到十倍。 保险也不是你想保多高就一定能保到的,如果一个年收入两万元的人要保五十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就要怀疑这里面是否会有道德风险,一般也不太会给该客户进行投保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270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