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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解抚恤金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2-01-13
原告马荣珍,女。 被告光山县人民政府弦山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李启旺,男,该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钦斌,男,该办事处司法所工作人员。 第三人丁广琼,女。 原告马荣珍诉被告光山县人民政府弦山街道办事处不履行依法发放抚恤金法定职责纠纷一案,本院2010年4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5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本院依职权追加第三人丁广琼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你可以直接找她的代理律师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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