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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址确认书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2021-08-05
依据我院的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信息包括本人姓名(单位名称)、送达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四项基本内容以及一项“兜底”的备注。在地址确认书落款处留有指示需要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及添加签署日期的空白。送达地址确认书上还明确载明两点注意事项: 1、变更送达地址的,受送达人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院,对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书面通知的进一步细化了日期要求。 2、对《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视为送达”重点提示。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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