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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不适用于继承):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本地的,不再属于户口迁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参与当地的集体利益分配(...
一般来说,是无法要回来的: 1,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集体内的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集体土地不能买卖;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外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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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村里起诉你要求你支付承包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二、关于村里在02年收回你的承包地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你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那么村里没有经过你们同意收回承包地是违法的,如果你们迁入的是设区的市,那么村里收回承包地是合法的。 第三、你的户口如果已迁回该村,如果村里留有机动地,是应该重新分给你承包地的,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该何时分给你,在“小调整”时你可以提出来,或者在村里有空闲的机动地没有以其它方式承包出去的时候你也可以要求。
不可以:当事人自主“农转非”的,是不能再办理“非转农”手续的,并且现在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称为“居民户口”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便于说明,以浙江省为例,供参考):三、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不增加群众负担;群众主动申请的,应当予以更换。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自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换一种角度说来,如果遇到那里国家搞建设征收土地,就将不再享受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在没有特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宅基地、自留地,一般当地村民也不会特别反对,毕竟在当地生活过,多少留点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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