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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农村是给集体成员建设住宅的集体用地,以家庭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家庭户中个人户口的迁出不影响该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
可以使用。 我国农村宅基地是给集体成员建设住宅的集体用地,以家庭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家庭户中个人户口的迁出不影响该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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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农村宅基地是给集体成员建房的集体用地,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家庭个人户口迁移不影响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户主迁移的话,可以更改宅基地证明书的户主姓名。全家户口迁移后,保留了地上住宅的使用权,但之后不能改建住宅建设,住宅自然失去居住价值后,集体回收住宅基地。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国农村是给集体成员建设住宅的集体用地,以家庭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家庭户中个人户口的迁出不影响该家庭对宅基地的使用,如果是户主迁出,可以变更宅基地证上的户主姓名。如果是全家的都迁出,则保留地上房屋的使用权,但是之后不能再翻修房屋建设,等房屋自然的失去居住价值以后,再有集体收回该处宅基地。
户口迁回本村的,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当事人拥有本村户口后,应当属于村集体的村民,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对宅基地进行使用,从而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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