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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是的。兼职工作是指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类似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的劳动法并没有完全禁止兼职工作,但作为工人,完成自己的工作是他们的义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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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需要补偿,公司可以告知辞去兼职,不辞去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为无法判断工作时间也无法确定工资按半个月发放,其实并不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有以下两个方案供参考: 1、若公司愿意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欲加强对其管理,可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但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双方限制较多,要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包括工资支付、社保福利、离职补偿等等。若无需其坐班,可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的方式,由其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单位只须对其工作量进行考核即可; 2、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建议一般的民事合作关系(承揽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将工作内容以承揽合同的方式交给个人去完成,按照工作内容确定支付的对价。这种民事关系属于双方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只看其是否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而不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管理。以上两种可选择一种实行,关键的是无论选哪个,都要签订好书面的协议来确定为宜。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风险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而且无论其所“兼职”的是全日制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适用上述规定。但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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