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既然中止审理对你没有什么好处,再有对方起诉依据是另一案的结果,你完全没有必要提供另一案的裁决书,谁主张谁举证。虽然有中止审理依据,对方要提供给法院了才会采纳的。
法院中止审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8人已浏览
1,008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1,0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