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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先生是违约了,当然可以要求将面积差价款退还给你,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论一手二手都应适用上平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面子误差比在3%以上的可以要求解...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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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您没有证据能证明开发商有过错则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
一般这种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的情况在合同中都有相关约定,你可以先看一下合同,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情况,但如果严重超面积那也可以以格式合同为由确定该条款无效,从而执行3%的法律规定。
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办理过户的,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并支付违约金赔偿您的损失。开发商现在是什么态度?当时的协议是否明确办理过户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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