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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统一考试并下文的乡村医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其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依你所述的情况,这是你们当地的土政策,你找法律依据是没用的。一、被正式招聘前,虽然是临时工,但依据法律的规定,仍然应当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二、依照法律的规定,不管你在何处工作,工龄都是累计计算的。三、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他们在正式被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因此,你单位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但你作为一名职工,你又能怎么办呢?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么东西都不太现实,也没有可操作性。你最好是等到工作稳定了再说吧。可以向当地的纪委反映这个情况,也可以向当地政府办反映,当然也可以向上一级计卫委反映,你们系统的这个土政策明显是违法的,依法治国,喊的再响,到了地方顶个屁用啊。
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可根据劳人险【1986】5号文件规定确定。“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被招收、顶替、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进入各级医药院校学习毕业(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含其原当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的时间,凡经正当手续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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