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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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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土地使用期申请是合法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但需要交纳相关的土地使用税费。地使用年限延长费用主要取决于当地土地出让金标准的规定。每个地区的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都会有所差异,所以需要各位申请者到当地的土地管理局进行咨询或在办理延期手续时直接缴清费用。 1、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债权人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债权人自债务人行为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应当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本条规定明确了两个时间点,一个是一年时间点,属于排斥期,适用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的情况。起点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不适用时效性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第二,五年时间点,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情况,其起点是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不适用时效暂停、中断、延长的规定。这个期限实际上是撤销权行使的固定期限。只要权利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无论发生什么,权利都会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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