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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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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十年的协议因B公司改制与B公司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而自动失效,这应该是你与A公司协商一致的,因此,你对A公司是没有违约行为。A公司没有理由要求你承担任何的责任。其次,你与改制后的B所签订的合同,因只有两天就到期了,而你又在此时请了病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是请了病假的话,也不存在无故终止合同。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是请病假的话,可能要承担无故终止合同的后果。但你不用担心,因毕竟只有两天就合同期满了,B公司对期满后你是去是留应早有所预见,应该不会给B公司造成什么损失。但为了以防万一,你最好是取得你已向公司请了病假的证据。
1不合法,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以及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关于竞业限制的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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